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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的读后感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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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相信你应该喜欢杂文852整理的“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出于智慧的不同,人们观察事物的方式各有不同,作者所写的作品一定引起了大家的共鸣。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感恩支持愿我们在学习的路上相互帮助!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机械工程系:机电1212何太军

行万里路,不如看一个戏剧 (读《哈姆雷特》有感)

戏剧是对生活的放大,生活就像戏剧。在必要的时候,能逢场作戏也是一种能力。无论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总能在一个剧本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这个剧本就是《哈姆雷特》。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杰出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最著名的一部悲剧。在忙碌的学习中,我挤了点时间,静静地坐在寝室里,悠闲的看完了《哈姆雷特》这个莎士比亚伟大的悲剧作品,感慨万千,人生结局本来就是一个悲剧。我不得不感叹莎士比亚的伟大在当时确实值得追问。

我若是站在莎士比亚这位巨人的肩膀上,也怎么都完成不了《哈姆雷特》这么伟大的作品。

在上选修“人文素养”这门课程之前,我很少曾经阅读过什么书籍、剧本。《哈姆雷特》这个千古佳作,一直以来,深深**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不难看出,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揭示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和本质。

命运,就像阴影一样,离不开我们。更常见的时,命运就像噩梦一样深刻而令人窒息。霍拉旭在戏剧里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白中有着这么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悲剧。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形象。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

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

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是一个诚实、乐观、理想的年轻人。在正常情况下,他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君主;但现实社会迫使他装傻报复。

他是英国那个动荡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都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轮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很高。

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虽然他被人民所爱,但他不相信人民。

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

尽管哈姆雷特(hamlet)具有令人钦佩的能力,并试图摆脱老者,但他总是沮丧而犹豫。 他总是被孤立。这注定了他将与丑陋的悲惨命运一起死去。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乌斯怪异的语言反映了他雄辩的丑陋。

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人生的悲剧,悲剧的人生。多年来我们发现,世界并不完美,成功或失败都有一些幻想。海有多宽,江湖有多深,局里的人才都明白。

在这部戏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那个时代的故事,也不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生命的命运。我们走在人生那宽敞的大道上,乌云蔽日不代表着能把阳光吞噬。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要坚信,总有一天我会重新站在阳光下奔跑,即使大雨倾盆,雪落冰山,我们也要寻找那一缕灿烂的阳光重新一起与之奔跑。

是颗金子,在**都会发光;是个好剧本,谁品读都会余味无穷。《哈姆雷特》很值得我们在课余时间去好好品读一番,我们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做着不同的事情,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而行万里路,却不如看一个戏剧。虽然它不像散文那样优美深刻;也没有**那么情节动人;更加没有是个那样情意绵长。

这只是一个悲剧。 礼貌中蕴含的巨大能量在散文,诗歌和诗歌中确实无处不在。

回首一下,荆棘密布;再回首,云遮断归途。只有那漫漫长路紧紧伴随。为《哈姆雷特》点个赞,它给了我们很多很多的人生意义,值得我们深层次的去品读。

《哈姆雷特》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人文艺术的魅力,使我们深深认识到人文素养的重要性。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会保持应有的乐观,对待生活中的一切。

(机电1212 何太君)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关于哈姆雷特读后感两篇

《哈姆雷特》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就是一幕极具震撼力的悲剧。哈姆雷特是勇敢的,也是不怕死的;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他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上,加之忧郁与孤独,他迷惘、矛盾又痛苦。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导致了最后的结局。

文中最令人同情的就是悲惨的配角奥菲利娅,她柔弱、沉静、腼腆又天真无邪。可她那脆弱的身心被爱和恨一起挤压着、煎熬着。她不幸、痛苦、无助,却都逆来顺受地忍受了它,最终还是迷失了自己,离开了自己。“生存还是毁灭?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峨我不知道,似乎也不是那么容易分得清的事情,只是哈姆雷特选择了后者,承担起了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悲剧《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哈姆雷特是悲剧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美好的希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爱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可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弃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接着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责任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非常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爱情、友情、亲子关系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震撼和启示,值得大家看一看!

《哈姆雷特》读后感二:

《哈姆雷特》这本书,叙述的是一个“王子复仇记”,是莎翁的著名悲剧之一,爱与恨的纠缠时刻让人揪紧了心,从哈姆雷特在痛苦中的经典独白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思考,从他的行动中我看出哈姆雷特对人生的追求。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颇多。

初读《哈姆雷特》,我印象中最深的除了哈姆雷特外就数普隆涅斯——莪菲利霞的父亲,他的性格很自以为是,还很爱拍马屁,正如哈姆雷特所说:一个讨厌的老傻瓜,但他在儿子勒替斯走时的一段叮嘱却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他说:“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人要和气,但是不要过分狎昵。相知有素的朋友,应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但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留心避免和他人争吵,但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倾听每一个人意见,但是只对极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接受每一个人的批评,但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但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法国的名流要人,在这一点上是特别注重的,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施钱给人,因为债和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也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想有了白昼才有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我虽然对这不全赞同,但他的这番话给了我不小的启示,我在今后的生活道路上,应该谨记这些有益的教诲,不断完善自己。

接着,在介绍一下美丽的莪菲利霞,她美丽而且圣洁,却沦为恶人的工具,但我想她是一个没有自信的人,她爱哈姆雷特,可有被哈姆雷特的地位所困扰,她认为地位变了,爱情就靠不住,她被封建思想所束缚,她和充满自由思想的哈姆雷特并不相配。倘若他们在一起的话,必然会有很多的冲突。而且,莪菲利霞也不是一个特别有自制力的人,她真疯时的表现,让我对她先前的一切美好表示怀疑,她先前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她的灵魂……

现在我想大致介绍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机智而且正直的人。他的思想不拘泥于他所处时代的主流,他热爱思考,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当他得知他的父亲死于克劳迪斯的谋杀,他虽无力回天,但他为了证实这件事,他导演了一出戏剧证实了这一点。他善待那些表演的伶人,并不因他们身份地位就瞧不起他们。哈姆雷特对好朋友霍拉旭特别真诚,哈姆雷特曾对他这样说过:“霍拉旭,你是我交往的人中最正直的一位……因为你虽然经历一切颠沛,却不曾受到一点伤害,命运的被欺负和恩宠,对于你都是一样,能够把感情和理智调整的那么适当,命运不能把你玩弄于指掌之间……”我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是一个特别有感情和理智的人,也从中看出了哈姆雷特对朋友的赞赏。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中有一句话“……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了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是更勇敢的?”他用他的自身行动告诉了我们答案。还有一个细节,我觉得特别不可思议,就是哈姆雷特没有杀害在做祷告的克劳迪斯,他认为这样会然他上天堂。但我想,这样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死后必定会下地狱吧,他诡诈又阴险而且两面三刀“败坏伦常,嗜杀成性”,真是死不足惜!

看完《哈姆雷特》最大遗憾就在于自己不精通英语,因为不论是什么版本的翻译,我想比起原著,终要黯然失色。真希望自己有一天能领略原版的风采!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读《哈姆雷特》后有感(一)

“生存还是毁灭,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默地承受命运的残酷箭,还是勇敢地面对世上无尽的苦难,通过斗争将其清除,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尚?"

这是哈姆雷特的呼喊,对心的呼喊,对污浊的呼喊,对如山、如海、如无际的黑暗一样的愤辱的呼喊,在他看到了自己亡父的魂灵,在他窥视到现任丹麦国王的罪恶,在他认识到皇后的脆弱的贞洁,在他明白为复仇他不得不舍弃自己的爱人,他开始对自己,对生命产生了新的思索。他从过去的精致中走出来,摆脱了美丽的幻想。丑陋、肮脏和黑暗改变了他。

然而,哈姆雷特,这个悲剧的英雄,终不向那一切屈服。他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受尽压迫,"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劲辛勤的小人的鄙视".其实,上述的一切,正是他所经历的,爱人的离去,受尽小人的窥伺,尝尽为了报仇而装疯卖傻的耻辱,经历过那一切后,他找到答案,如同毛虫在挣扎后的蜕变。

其实,人畏惧死亡,并不是畏惧死亡本身,畏惧死亡时的疼痛,畏惧未来的人世,而是"惧怕不可之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

“真正的伟大不是轻率行事,而是在荣遇危在旦夕时,即使为了一根稻草,也要慷慨解囊。"

当哈姆雷特看到福丁布拉斯在为一块子弹大小的土地而战时,他感到羞愧、鼓舞和激动。哈姆雷特在那些"为了博取一个空虚的名声视死如归地走下他们的坟墓离去,目的只是在争夺一方还不够给他们作战场或者埋骨之所的土地。哈姆雷特在讽刺生命的空虚。空虚就像早晨山上的薄雾。讽刺这种追求是没有意义的。它毫无意义,就像乌鸦对明月发出嘶嘶声。

但在讽刺的同时,他想起自己的荣誉,身上担负着的亡父的荣誉、母后的贞洁、皇室的声望。事实上,在哈姆雷特用自己的生命洗去了腐朽的污渍,揭露了叔叔的罪行之后,如果他能复活一次的话,在他鼓励自己为父亲报仇之后,他的话就成了他生活的写照。

"一块块乌云静悬在空中,狂风悄悄地收起它的声息,死样的沉默笼罩整个大地".宫廷里,在国王和王后的尸体旁,在所沾的毒液未干的利剑上,在还未冷却的哈姆雷特的尸体中,死的静谧,成为悲剧的高潮。

莎士比亚用哈姆雷特的话来表达他对生活的理解,黑暗的讽刺,以己对思想发现和解放的赞美。惊世骇俗的思想,借莎翁之笔,又由哈姆雷特之口,最后由演员讲出,却仍能流传于世。“生存或毁灭”与争名夺利的悲剧英雄形象,已成为莎士比亚创作的不朽经典。

读《哈姆雷特》后有感(二)

随着老国王的死去,克劳狄斯登上了王位,并娶了自己的嫂子。年轻的王子哈姆雷特回家哀悼。他父亲的死使他痛苦不堪。然而,老国王的鬼魂的出现使哈姆雷特知道他的父亲是被他的叔叔**的。此后,哈姆莱特开始了自己的复仇计划。

哈姆雷特充满了对人类和人类未来的爱和信心,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形象。当他面对黑暗的封建势力和杀害父亲的仇恨时,他必然回回去反抗和战斗。

但是当他面对强大的力量时,他犹豫了一下,痛苦了。甚至开始怀疑鬼魂的话,最后孤军奋战导致了自己的惨死,虽然他挽回了自己的复仇。

在复仇的同时,哈姆雷特疯狂地爱上了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但普罗尼尔斯阻止了他的女儿与他交往。一天,哈姆雷特突然发现了她,在她面前做了很多疯狂的事情。其实奥菲利娅也深爱哈姆雷特,但她不够坚强,太单纯。

不了解周围社会问题的复杂。最后,他扮演了中国共产党的角色,这使哈姆雷特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它揭示了封建人性教育的破坏,也导致了资产阶级人文主义形象哈姆雷特对封建势力的反抗和颠覆。

claudius是**的化身,他是自私的,他只爱自己,他是极端利己主义者。他杀兄、篡位、淫嫂,坏事做尽。他使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这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

哈姆雷特是一为深受群众喜爱的王子,他有能力扭转局势,治理国家,复仇。但是,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一与人民息息相关的事业看作是对一个人的仇恨。因此,他成了一个悲剧,一个真理、善、美与权力相冲突的悲剧。

《哈姆莱特》写于17世纪初,只是英国农村的“圈地运动”正在加速进行,王权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联盟瓦解。社会矛盾深化,政治形式日益恶化。詹姆士一世继位后的挥霍无度和倒行逆施,使人民生活痛苦加剧,反抗此起彼伏。

《哈姆莱特》展现了一场进步势力与黑暗势力寡不敌众的惊心动魄的斗争,揭示了权势野心对人的毁灭性腐蚀毒害作用,揭示批判社会的种种罪恶。

读《哈姆雷特》后有感(三)

有一位王子过着非常幸福快乐的生活。当灾难突然降临时,上帝迫使他走上了复仇之路。他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着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叔毒死,继承了王位。

不久之后,他的母亲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叔。突然,哈姆雷特周围的所有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情人奥菲莉亚也几乎成了他叔叔对付他的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艰难的复仇之路。

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它反映了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

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

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

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

”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关于《哈姆雷特》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读书心得

题目: 读《哈姆雷特》后感

大学班级:2012年4班,教育学院

学号:20121242015

姓名: 胡周华

日期:2015年3月18日

联系**: 15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著之一。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上最伟大、最成功的作家。英国有句谚语:

“宁可不要一个印度,也不能没有莎士比亚”可见莎士比亚在英国人民心目中的地位。

有人曾说过:“一千个读者,就要一千个哈姆雷特”。却是如此。

每个人读完一本书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文中的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英俊、聪明、英武并受人民爱戴,而他的父亲也是一位受人民尊敬的贤能君王,君王在一天午睡时被他的兄弟也就是哈姆雷特的叔父用毒谋害,并篡夺了王位和迎娶了它的母亲。当一天夜晚哈姆雷特的忠臣霍拉旭告诉他他看到了先王的鬼魂,并似乎要说什么,哈姆雷特决定立即去建那鬼魂,当鬼魂告诉他一切真相后,从此,哈变得更加的悲伤,可以说是悲愤至极。

她最喜欢的奥菲利亚是在她父亲和哥哥的声音里,他们对他很平静,无法理解和分担哈姆雷特心中的痛苦。之后,他开始装疯,迷惑叔叔寻求报复。然而,新国王对此有所察觉,决定将哈姆雷特除名。在《哈姆雷特》中,他叔叔的所有罪过都被戏剧证明了,但他错过了为父亲报仇的好时机,因为他在等待更好的时机。

之后,他被中计派往英国。 在返回丹麦的途中,他碰巧淹死了自己心爱的女孩,这更加痛苦。他的叔叔,新国王,正计划再次杀死哈姆雷特。让哈与雷欧提斯比剑。

最后王后喝了为哈准备的毒酒而死亡,雷被自己浸过毒的剑所伤而死亡,新国王被哈姆雷特刺死,而哈在比剑过程中被毒箭剑所伤而永远倒下了。这是一个悲剧,但幸运的是,可恶的新国王也死了。如果他没有死,那将是一场悲剧。

纵观哈姆雷特的一生,他的悲剧是有原因的。哈为报仇,可他的性格犹豫不决,软弱,他的内心虽有深仇大恨,有火一样的热情,但又任人摆布,错失几次报仇良机,最终酿成悲剧。

以前,我总是拒绝悲剧,因为我不想让悲伤影响我。你可以看到莎士比亚的作品是悲剧性的,但他让你从中学到了很多。比如,生动的人物描写,精辟的语言,优美深邃的哲理话语。

就如“如果人身上长了一颗丑陋的黑痣——这并不是他本身的过错······只因为这一点问题,尽管他们在此之外,还有很多高尚的情怀,但世人们却视而不见地予以讽刺”“晶莹如露水的青春,又经常受到狂风的磨难,因此,留心吧,自制是最有用的良方”,“过度的善良反而会吧它自身摧毁殆尽”,“想做的,只要想到就应该马上行动”······

我想如果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就杀了他的叔叔,以后就不会有悲剧了。在我们生活中,常有一些思想的巨人,行动的侏儒,对于自身来说,更是要阻止这种松散怠慢的习惯。正如莎士比亚所说,如果你想做,就马上做。

莎剧中所含的许多(不管是对人生、生活、爱情、人格的塑造)的深刻道理,都值得我们去体会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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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


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有没有写好作品读后感的诀窍呢?要想拥有一份清晰的人生规划不妨从读“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开始。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近几年看多了通俗小说,习惯了热热闹闹叙事,对于文学名著有种望而却步的感觉。这次因为师父布置的作业,才硬着头皮啃了萧红的《呼兰河传》。

看起初几页时,我是浮躁的——当真看进入后,却产生了物我两忘之感。不得不说,名著之所以为名著,是有原因的。

萧红的笔触细腻,温婉,动人。她的叙述,画面感极强,甚至于不用逐字逐句的细品,一目数行的扫过去,在脑海里自然会勾勒出栩栩如生的图画。这图画不是大写意,不是印象派,而是细致到了骨子里的工笔画。

看完小说第一章,呼兰河城的东二道、西二道、十字街,乃至那个吞噬了无数头牲畜的泥洼坑,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这画面是具体而鲜活的,常忆常新。

好的文字是会形成通感的。呼兰河传描绘的是东北的小城,我读的时候,眼前出现的画面,却是我小时候居住的那个弄堂。那个僻处繁华城区一隅,仿佛被世俗遗弃的弄堂。这里的一切都是懒洋洋的。只能容纳一个人走过的街道,斑驳的土墙,带着泥土腥味的风,墙角上趴着的慵懒的猫,隔壁传出的饭菜香味,以及在弄堂角坐着晒太阳的老太太。

小说的某些段落让我产生了阅读《百年孤独》时的恍惚感:虽然小镇的一切在萧红笔下是如此鲜活,色彩是如此艳丽,而这里居民的生活,却是静止的。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静悄悄的,每个人仿佛都演着默剧,每个人都悄悄的生,悄悄的死,每个人都只是别人生活中可有可无的配角罢了。

这里的人们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杀人大案,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消于无形,以至于人们谈论起来就像是几个世纪前发生的一样;这里不允许任何标新立异的东西,容不下任何打破小城平静的东西。如果有这个苗头,小城的人们会齐心协力把它扼杀。

这是一幅恶魔的画卷——画卷里的每处景色都美轮美奂,而画卷中的人,都没有灵魂。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只要读书就是在进步,也就像爬楼梯一样,每一层就代表离终点又进了一步,所以我们不仅要读书,还要爱读书,都说回到老,学习是无止境的。读好书也是我们童年里一件幸福的事。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呼兰河传》,写的是作者萧红的童年回忆。萧红是我国现代女作家,这本书主要讲萧红小时候和祖父度过的一些美好时光和乡里乡亲之中发生的一些事。

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小团圆媳妇。小团圆媳妇是和萧红同样大的一个女孩子,12岁本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年龄,本该在父母面前撒娇,她却被千里迢迢送来当童养媳。因为活泼好动不像媳妇,所以受到婆婆天天大骂,婆婆想通过打骂,让她变得懂事听话,持续打了一个冬天不管白天黑夜一天打八顿骂三场,有几回还把她吊在大梁上叫她叔公用皮鞭狠狠的抽。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后来团圆媳妇,被他们打得发了彪,他们就听跳大神的话。请人给他洗滚烫的热水澡,昏过去了,就用冷水浇醒再洗,一共洗三次,就这样把人活活折磨死了,那时的社会真是愚昧可悲啊。

看到这里我眼泪哗哗的流不停,那是社会中的人不相信科学,用封建迷信活动把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害死了,可见封建社会里的里的人是多么的无知与保守,致使大男子主义风气下吃人的现象有多么可怕,可悲,那时的社会是残酷的,对贫穷的女童是多么的不公平啊。

与团员.媳妇同龄的我,生活在这个人人平等,人人都有法律保护的社会里,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啊!在父母长辈的精心呵护下,我的童年好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春天,我无忧无虑的公园里玩耍,放风筝;夏天,我在大树下听着知了欢快的.歌唱,快乐地纳凉;秋天,我在丰收的天地里自由自在地嬉戏;冬天,我在雪地里尽情地打雪仗,堆雪人。生活中一日三餐都是美味佳肴,每天穿着漂亮的衣服,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上课,学知识。生活的无忧无虑,快乐无比。

我的童年时代是幸福的。童年是一本好书,你要细细的去阅读,去发现,让我, 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充满无限乐趣的美好童年。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大事不过跳大神,放河灯,野台子戏等四五件。除去这些,便剩下这家妯娌与婆婆闹矛盾,那家又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来吵去此等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封建旧疾在当地老人眼里固不可彻,两家订下娃娃亲,待子女成人后,若一方家境衰落,婚约定是要被取消的。若取消的是男方则相安无事,若是女人,出门上街便少不了被指指点点、议论非议,往后也再难婚配,而且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才能称之为良妻。谁家里人生了病,不先去药铺就诊,反而听从乡人空口无凭的偏方,等到病情刻不容缓时,再请大神来家里跳上一段,美其名曰驱赶鬼魂,现如今想想实在荒唐了些,那病自然石沉大海了。生活在这样的小城里,萧红应该是无趣寂寞的。

斜阳细碎斑驳,庭院下嫣然一片,黄瓜、冬瓜、小麦镀上粼粼金波,盈盈闪烁,“卖豆腐哩,新鲜的豆腐”,街市上由远及近的冷硬的叫卖声划破小城的宁静。大户小户的门闻声即开,清香的豆腐香潜入深巷,在飘忽不定的叫卖声中倏地爆发,沁入人心。有钱人家呢,便解囊买下几块,拌上葱花,嫩白嫩白的点缀上浅绿的花边,入口即化。待到盛夏傍晚,坐在门槛上,与邻居畅谈时舀上几嘴,那真是炎日里最幸福的事。没钱的人家呢,光闻闻味,便心满意足了。

星光漫天,留给夜空独有的温柔,漆黑的幕布下,祖孙俩倚在小床一隅,她缠着祖父念古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诗韵飘香,悄然潜入小丫头的美梦中,静谧的夜里,传来甜甜的鼾声,祖父握着烟头,柔柔地注视着女孩,烟雾四溢,朦胧中老人浑浊的眸中闪过一明一灭的清明。小虫细碎的秘语,泛淡白色清辉的皎月,郁郁青青的庭院似全都沉溺在这一刻的美好中,睡吧,醒来便知花落多少……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我读了《课本作家带你读》的系列丛书后,我最喜欢萧红的一篇文章,叫《玫瑰花》,它选自《呼兰河传》。文章里的祖孙趣事,让我不禁深受感动。他们的深厚感情,让我想起了我和我的姥爷的快乐时光。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祖父是一个不善言辞,但很爱小孩子,常逗孩子们开心的老人。他爱笑,爱作者,但常又被祖母骂,孙女为了祖父不被祖母责骂,拉着他到后花园里,又是奔跑又是上树,祖父逗她开心,她也会对祖父恶作剧,他们在一起很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祖父、作者、后花园,这三样缺一不可,构成了作者美好、快乐的童年。

这篇文章读起来轻松、快乐,心情顿时被感染。读到作者快乐我也跟着开心起来,仿佛我就站在后花园边上,看着他们,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起来。我很羡慕作者有一块自由自在的天地,有一位慈祥、有趣的姥爷,可以让我肆意奔跑、玩耍。而我也庆幸自己也有一个既有趣又很爱我的姥爷,每当想到这里,心里都暖暖的,是幸福的。

我的姥爷虽然瘦瘦的,却很干练,他做什么都特别麻利,虽然他有时脾气很急,但他对我却是满满的爱。在我小的时候,他总爱把我架在他的脖子上,任由我拍着他的头,哪怕拍疼了他也开心地笑着。姥爷脾气急,有时会发火,有一次,他正冲着妈妈发火,气得火冒三丈,在门外都能听见他喊着说话。可是,我一进门,他立刻不吭声了,虽然看上去还很生气,但对我说话时却低声了很多,还问我要不要吃东西。姥爷对我的爱是无声的,冬天他怕我冷,为了方便接送我上学,买了一辆三轮车,却故意说是为了自己方便。还有,无论我做了什么,他从来都不会大声地训斥我。

我常听大人说:“隔辈亲”,应该就是这样吧。萧红在祖父的爱中渡过了快乐的童年,而我也在姥爷的爱中茁壮成长。我爱他,就像他爱我一样,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我会永远珍惜这份难得的感情。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呼兰河传》。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对作者萧红有了更多的了解。

《呼兰河传》以散文的手法,回忆了作者的家乡呼兰河城与劳动人民的普通生活。前半部分写了迷信严重的封建习俗、单调的生活、呼兰城的自然风光,以及作者的祖父,和她的童年。后半部分,着重写了天真的团圆媳妇、古怪的有二伯、勇敢的冯歪嘴子。让我感受到一个封建思想严重的社会。讽刺了那些愚昧无知的人,歌颂了那些追求自由、幸福的人。尤其是冯歪嘴子顽强的生命力,让我感受到呼兰河生生不息的希望。

萧红的童年是快乐自由的。她和祖父经常在园子里铲地、拔草、浇水……萧红童年的快乐回忆全都装在了这个大花园里了。

呼兰小城的盛举是荒唐可笑的,如跳大神、放河灯、抽帖……这些封建习俗是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萧红用女性温婉的笔触,揭示了小城居民贫穷、绝望、无知、麻木。同时,让人又感到悲凉、凄惨。最让我忆忆深刻的就是团圆媳妇了。吃偏方、用开水洗澡,最终惨死……

可怕的封建习俗、可怕的麻木不仁阅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封建社会的可怕,也体会到了作者对呼兰河的复杂情感。

关于呼兰河传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它在寒冷的冬季可以低至零下二十摄氏度,但它也借助得天独厚的黑土地养育了生活在那儿的祖祖辈辈。那里是呼兰河,是萧红的故乡,也是萧红最眷恋的热土。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童年经历为线索而写成的自传,这本书几乎是以一个孩童的视角来进行叙述,语言质朴生动,读起来也是妙趣横生。

全书共有七个章节,主要讲述呼兰河城里的概况、人们日常的祭祀活动、“我”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团圆媳妇的悲剧故事、有二伯和冯歪嘴子的经历。每个章节都各有特色。然而,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地还是描写团圆媳妇和冯歪嘴子的部分。

团圆媳妇是隔院老胡家为小儿子相中的“童养媳”。本来只有十二岁的团圆媳妇因为个子高,怕被别人说嫌,故对外谎称自己已经十四了,可见当时女性的地位多么低下。本应该是自由自在、追逐梦想的豆蔻年华,团圆媳妇却因为过于开朗,她的婆家人竟坚定不移地认为她“有病”。她是“鬼神附了身”,否则怎么会笑得如此灿烂,嗓门如此大?像老胡家这样被封建礼教束缚了多年的“顽固派”怎么会知道这才应该是一个十二岁女孩该有的样子?他们打她,说“不打出不了规矩人”;他们用烧红的烙铁烙她的脚心,说是让她不再有逃跑的念头;他们用滚烫的热开水从她头上往下浇,说是让她“灵魂归位”。多可笑!多悲哀!这一幕幕都反映出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人们的愚昧与无知,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人被封建礼教、习俗捆绑得太久太久了,但是他们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反而变本加厉。团圆媳妇最后死了,死在了吃人的封建礼教下,她的婆婆为此哭红了双眼。她当然要哭,她怎能不哭?她是哭她在团圆媳妇身上花掉的五千多吊钱竟没能给她一个“恪守妇道”的儿媳妇。人性的冷漠,世态的炎凉,无不在萧红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

萧红的作品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她善于用最平静的语言,讲述最惊心动魄的故事,揭露最骇人听闻的真相。她写呼兰河的人安于现状,只顾眼前利益:“生、老、病、死,都没有什么表示。生了就任其自然地长去,长不大也就算了。”她写亲戚们相互之间的虚伪:“祖母一死,家里陆续着来了许多亲戚,有的拿着香、纸,到灵堂哭了一阵就回去了。”萧红被称为“女鲁迅”,但是我觉得,她不鲁迅,因为她的文笔不如鲁迅的那般尖锐;同时,我又觉得她就是鲁迅的影子,因为他们都把笔尖当作武器,直击“敌人”要害。我想,这一点在《呼兰河传》的最后一章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最后一章的主人公是冯歪嘴子。冯歪嘴子是一个磨房里的穷拉磨人,与一头驴相伴为生。后来,他与邻院的王姑娘好上了,还有了孩子。在此之前,王姑娘是人见人夸,有人说她个子高大,是“兴家立业的好手”。有人说她的大眼睛很好看,带着福相。还有更甚者,说要是有了儿子就一定娶她。然而这些赞不绝口的人在王姑娘与冯歪嘴子结婚后却开始冷眼旁观。她们认为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嫁给一个穷磨倌,那姑娘的德行也不会好到哪儿去。有人说没见过哪个姑娘长得跟扛工的似的,有人说王姑娘不是个好东西,说王姑娘的眼睛长得不好。这些人无中生有,为王姑娘“创造”了许多不堪入耳的个人“传记”,“我”家的厨子王大叔还一心盼望着王姑娘的孩子早些死掉。他们天天扒着冯歪嘴子的窗户上演一出《窃听风云》,一有个风吹草动就立即召唤各家各户前来观看热闹。多可怕的世俗观念,如果王姑娘嫁的是个有头有脸的如意郎君,那邻里的态度又会截然不同了吧,所以总是会有人见不得别人的好。

人们总是喜欢以金钱、地位衡量一个人品德的高低,同时,人们对一些“不好”的事总是格外地关注,并且盼望着它早些发生,好让无所事事的人们有些饭后的谈资。在心里,从道德层面上,我们必然对这类行为充满不屑与鄙视。但有的时候我们又不免成为“凑热闹”人群中的一员。当我们见到比我们优秀的人,我们也可能会像邻里们对冯歪嘴子说闲话一样,对他人说三道四,甚至以别人的弱点当作自我安慰剂。甚至有时候,我们也会像嫉妒冯歪嘴子有妻有儿幸福生活的人们一样,希望别人的快乐早些破灭,悲剧早些发生。我们多多少少会有这些自私的想法,但很多人是不会付诸行动,这也是缺点中唯一的“优点”了。其实我们周围都在上演着《呼兰河传》,生活就是一部《呼兰河传》。

读完一本书,我从中获得了什么?我在问自己。我看到了上世纪二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同时我也知道,愚昧、无知是社会前进的一大阻碍。喜欢“凑热闹”是中国人的“传统”;我们身上或多或少都会存在着一些“非正统观念”,但无论如何,我们今天的生活环境不再是一百年前的样子,我们现在所接受的教育固然不提倡那些吃人的礼教和习俗。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想想,我,可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才不至于一百年前团圆媳妇的悲剧再次上演。比如,遇到摔倒的老人,我们该不该扶?这是个社会热点问题。要我说,该扶,当然要扶,救死扶伤是每一个人都应尽的责任。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先把这份善事做下去,因为我们心中有善,有责任,我们不是冯歪嘴子的邻居,我们是二十一世纪活生生的“人”,我们有属于我们自己的价值观。

读完《呼兰河传》,我想,我应该对自己的心态加以调整,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不能像过去的人们一样因为被封建观念束缚得太久了,没有了自己的主观意识,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同时,我也从书中看到了一些纯洁、美好的东西,那就是作者的童年趣事。那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和祖父与“我”之间浓浓的祖孙情也让我为之感动。我们应该明白,童年是美好的,但不只有童年时美好的,任何时期的我们都可以绽放出自己的美丽,我们要珍惜所经历的每一分每一秒。

感谢如诗歌般美丽的《呼兰河传》。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在读完作品后,心中常常有所幻想。如何写出作品的优秀读后感呢?想对“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有深入的了解吗请看下面的资料。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1)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乡村发展工作的人士,我近期读了《乡土中国》,深感这本书对于理解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读后感,并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探讨乡村振兴的路径和策略。


我要点赞《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学术深度和对细节的精确描绘。作者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深入的访谈,详细描述了中国乡村的现状和问题。阐述了乡村社会、经济、环境等多个方面的变革与挑战。这种以实证研究为基础的方法,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乡村振兴的现实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项目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从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乡村振兴的核心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乡村发展的目标不仅仅是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更应该注重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不能简单地把城市模式套用到乡村,而应该根据乡村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差异化的发展策略。例如,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注重发展适应乡村特点的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从而带动乡村产业的升级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另外,乡村振兴还要重视乡村社会建设。乡村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短板。应该鼓励和支持乡村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建设和公共事务的决策,增强他们的自治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国家政策的大力倡导,也是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向。


环境保护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乡村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大量的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乱砍乱伐等行为,给乡村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因此,要通过加强环境教育和法规的执行,引导农民采用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


我深刻认识到乡村振兴是一个持久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乡村振兴需要政府制定清晰的政策,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支持;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到乡村经济建设当中;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管理和治理;农民要自觉地推动乡村的变革和发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是一本非常重要的著作,对于理解和推动乡村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读后感受,我强调了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思路,重视乡村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并呼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努力。希望能够共同努力,推动中国乡村振兴取得更加可观的成果。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2)

周晖***法学122班

社会是永恒的存在。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为之而生和死。社会的组成中,最原始的,最基础的,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便是农村。我们不可忽略她的存在,伟大而隐忍,不像城市那样红灯酒绿,却是那般质朴纯洁,不像城市那样繁花似锦,却是那般清新脱俗。

当然不能忘记农村里“主演”,便是背朝天,脸朝地的农民。

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农民是那么简单,虽然他们不了解先进高端城市,但他们有着不可或缺的生存技能。如今大家对于乡巴佬一次更多的认同与是一种贬义的意思,是的从农民身上出来的那种感觉是土气,不懂得如何面对马路上鸣喇叭的汽车,不知道如何来区别红灯,绿灯,黄灯,不知道如何使用西餐工具,那么这些在费孝通教授的理解中只是认为,农民由于没有认真的真实的接触,而不晓得如何正确的避开汽车,分别路灯提示,使用西餐工具。那么归根结底这不是土气,是因为没有学过,不是愚蠢,是缺乏接触。

但是我们应该找到农村的本质,它看似平凡,却并不简单。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哪一样的根本基础材料,源头不是来自于农村,我们吃的粮食,我们穿的衣服,环顾四周每一件每一样的东西都是在乡土之间,农民之力所创造的,那么反过来问问自己,你会种粮食吗,你会打麦子吗?吃在口中却不知道怎么创造,可以去理解为另一种的土气吗?

显然在经济的快速的发展下,我们可以用金钱来得到我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当有一天要你去真正创造的时候,你该怎么办,你会觉得自己无从下手,无法理解,面对这些你也是一个“土气”的你了。“土”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现代中国城市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但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却仍然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描述的乡土社会。其实在中国社会,许多习惯习俗都显示了中国的“乡土性”,中国是个熟人社会、身份社会、人情社会、崇拜权力的官本位社会。熟人社会。

这是中国社会文化的一大特色和传统,也是东西方文化不同的地方。熟人社会有许多潜在的习俗和规则,隐而不彰,心不照宣。每个人都遵守规则,不留人谈,而是努力按照自己的身份发挥一定的作用,精心维护、培养和回报熟人关系中的得失。

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而且是无止境的,只要有声调,我们就必须按照人类社会的规则行事。许多人情还延及子孙,父债子还或父情子为。关系风盛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幕后交易屡见不鲜、体育竞技出现黑哨、腐败现象猖獗,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但熟人社会之传统无疑在其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特殊语言”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它常常特别有效。、。

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根据费先生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礼治社会。但我们的社会,无论从教育体制、城市规划、司法体制,很多东西都来自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很多时候,我能感觉到中国在面对世界时无所适从。有时我被欺负,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得担心。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即使我们的大中城市看起来像世界上发达的城市,我们的发律也如此现代化。

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乡土中国》是一部社会学著作,源于费孝通本人的乡土生活经历和田野调查。其间对中国乡土的描述和对“乡土”的中国之刻写,叙写出中国传统文化之精髓。书中的内容**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我们更应该透过书本在生活中去体会,去感悟。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3)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中国著名学者费孝通的经典之作,它凝聚了作者多年的田野考察和工作经验,以及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现象的独到见解。读完这本书,我深感受益匪浅,对中国乡土文化和社会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首先,这本书让我认识到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费孝通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和传统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揭示了乡土中国的特点和价值。他强调了乡土文化的重要性,指出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乡土中国的文化底蕴深厚,对于塑造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行为方式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学习乡土中国,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传承和弘扬中国的优秀传统。

其次,费孝通在书中也探讨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问题。他关注了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及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和联系。他提出了“乡村的生成与变化”、“乡土的节度”和“中国农村的创造性”等重要概念,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社会的演变和变革提供了新的思路。费孝通强调了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包括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升级等。

此外,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也对中国传统农业、村落和农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指出,传统农业对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费孝通通过对中国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进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问题的见解和观点。他关注农民的权益和利益,主张通过推动农村发展和改革,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权益保障。

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我深受启发和感悟。乡土文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石,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对于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至关重要。同时,乡村社会的发展和农民问题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议题。我们应该关注和解决乡村发展和农民问题,推动中国农村的全面发展和繁荣。

通过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社会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将更加关注中国农村问题,努力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权益保障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会积极学习和传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努力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4)

法律系张雪影

细细读完了乡土中国,读完之后,我有些迷茫了,尤其是最后一部分生育制度,让我开始思索自己以往视若寻常奉为“常理”的一些观念,使得我重新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将来的人生方向。

费孝通先生认为,人类抚育下一代,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想通过集体的延续来完整自己,因为个体在时间上是无法永存的;另一个是人类生存是依赖集体的,而为了维护社会结构的稳定,人类必须生育保持足够的人数。

在农村生活中,土地是生命线,是维系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广袤土地。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农民进村的原因如下: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2、 由于水利和灌溉的需要,他们生活在一起,合作更加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祖先的遗产,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又一代地增长,成为一个相当大的村庄。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生意,人们似乎成了某种普遍的规则,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农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当地社会依靠亲密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关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正如费孝通先生最后所说,当地的社会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的过程中,他们自然会选择一个可以依赖的传统生活计划。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传统的生活方式收到挤压,中国本土正在消失。然而,无论社会如何发展,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的生活会更好!

原书作者:费孝通

(1910.11.2-2005.4.24)

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笔者用简单通俗的语言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概括和分析,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整体面貌。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5)

《乡土中国》读后感


我在乡村工作已有多年的经验,读完《乡土中国》一书后,我深感作者鲁迅的深情厚意和对中国乡村的思考。这本书以其独特的方式展示了鲁迅先生对于乡土中国的关怀和追寻。


作为鲁迅的代表之作,《乡土中国》真切地揭示了当时中国农村的悲惨景象以及其中隐藏的无辜百姓所受的苦难。他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犀利的笔触,刻画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和农民的困境。这些精心选择的短篇小说及杂文,勾勒出了生活于乡村中的中国人民的无奈与逆境。


《乡土中国》中的作品描绘了一个贫穷、封闭而秩序混乱的农村中国。农民饱受贪官污吏的欺压,生活陷入困境无法自拔。鲁迅用犀利的笔触展现了这些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和骇人听闻的行为,他们肆意剥削和压迫无辜百姓,使整个乡村陷入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在农村工作中所目睹的一些情景,让我进一步深入思考和探索。


更令人痛心的是,乡村中不仅存在着外部的侵害和欺压,同时也存在着内部的封闭与蜕变。在鲁迅的笔下,乡土中国被描绘成了一个固步自封,心胸狭窄的社会。这种封闭的环境使人们无法接触到外面的世界,注定孤立于自我,无法与现代化的社会相融合。这种现象也在我工作的乡村中有所体现,农民对新事物的抵触心理、守旧思想的固化成了制约乡村发展的因素。


在鲁迅描述的乡土中国中,我也看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和希望的曙光。鲁迅笔下的农民崛起,抵制压迫,赢得尊严和自由。他们以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呼唤着现代文明的到来。这让人不禁联想到我在工作中目睹的一幕幕场景,乡村中的农民在发展中,意识觉醒的一个接一个,投身到村庄建设、合作社发展等工作中。


鲁迅关注自然环境的描写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他通过文字描绘出乡村清新的空气、广袤的土地和翠绿的植物,让我仿佛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力量和力量所带来的美好。同时,他也警示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破坏,以及糟糕的环境后果。这让我反思了乡村发展过程中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小编认为,《乡土中国》是一本深情厚意的书籍,它以独特的方式展现了中国农村的状况与现实。通过鲁迅先生的笔触,更好地了解了乡村社会的弊病,同时也看到了农民的崛起和对现代文明的渴望。这本书对于我工作经验的启示和教育意义深远,让我更加明确了自己在乡村工作中的方向和目标。我将继续以鲁迅先生的思想为指引,为乡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推动乡村社会的进步和改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篇6)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读《乡土中国》这本书,我用了很久的时间,书中虽然不像经济学一样出现一些难懂的概念,也没有出现非常繁杂的句子,但其中的一些内容有比较深刻的含义,确实应该细细咀嚼,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从比较中来体会书中的内容。

根据作者在序言中所写,《乡土中国》是作者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的尝试回答。书中讲的“乡土中国”不是对中国社会具体的描写,而是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体系(还有其他体系),一种支配着基层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这一制度在我国传统的基层社会中发挥着最明显、最特殊的作用,使我国的农村于其它社会有所不同。

“乡土中国”这种体系最基本的就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中国是世界农业主要发祥地之一。在绵绵不息的历史长河中,炎黄子孙植五谷,农桑并举,耕织结合,形成了土地上的精耕细作,直至今日,许多农村地区依旧在土里讨生活,依土而生。

而靠农业为生的人只能是扎根在土地上,因此一旦扎根在一个地方就很少出现迁移的现象,用作者的话就是生于斯,死于斯。而随着种群的繁育,不断的从一个点扩大出去,就形成了宗族、村落。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农村的村庄,整个村庄都有相同的姓氏,他们有相同的祖先。

整个村庄的人都彼此很熟悉,对自己所居住的环境非常熟悉,这种熟悉是通过从小接触,不断经历陶炼出来的。通过这种熟悉,其中的规则已经深深的埋在每个人的心中,各种规矩由习惯变为自然,每个人都会自觉地去遵守,这也就是作者所说的“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

由于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每个人都相互认识,彼此间都非常熟悉,这种熟悉不仅仅是面容的熟悉,更多的是对日常行为习惯的熟悉,就像我们对自己熟悉的人,即使没有见到人也能通过对方的脚步声、咳嗽声来辨认来着是谁。因而在基层社会中可用来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在面对面的情况下,表达和行动有时比声音更容易传达感情。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在不断向城市化方向发展,文字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文字是打破空间和时间阻隔,方便人与人传情达意的工具。

关于空间方面的阻隔,这个很容易理解,当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出现阻隔(如地域阻隔),人们不得不通过其他工具传达自己的意思,于是出现了各种含有独特意义的标记。至于时间上的阻隔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今昔之隔,一方面是世代之隔。今昔之隔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我们每个人从小就开始从长辈,从生活的环境学习各种经验,同时我们每个人又从自己的经历里学到各种经验,这些经历不断刻在我们的脑海中,成为记忆。

但我们每个人所能记忆的事物毕竟有限,况且记忆会随着时间而不断消磨,正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将这些经历以一定的方式记录下来也就很有必要了。除了连接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间也要筑上沟通的桥梁,不然就不会有我们今天的文明,更没有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前面我们说到村落的形成常是从一个点不断扩散出去的,这种乡村的构造模式也就形成了中国千百年来的社会结构: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这个圈子随着距离的扩张,影响也在不断变小。也就是说,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以个体为中心构建的蜘蛛网状结构。每个人都在蜘蛛网的中心。围绕着中心的是人际关系,是根据亲疏关系安排的。

这种网状的结构是可以不断伸缩的,是一种范围而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正是因为这种灵活性,中国人才能感受到这个凉爽世界的意义。也正是因为存在这种“差序”的格局,一种普遍性的道德观念标准是不容易在此中存在的,也是难于被接受的,因此以自己为中心的关系网中的每一个根丝线都附着着一种道德要素,而维系私人道德的基础是对个人修养的要求,是一种“反躬自省”式的要求。

而正是中国这种社会结构导致了中国存在一个普遍的毛病——私。在一个以“己”为中心的社会里,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展开的,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族,为了族可以牺牲国家。而这里的“私”是相对的,在这个公式里,当他牺牲族时可以是为了家,家对于他个人看来是公的,所以不能说他是私的。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1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究竟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信任许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肯定没有人会不情愿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一般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很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高校。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艳羡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肯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由于乡下原来无需文字眼睛呢?”由于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打算了人与人的沟通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别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沟通。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别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渐渐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围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沟通,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假如肯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许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日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2

询问身边的朋友看人文科学书籍的书看那本时,推荐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刚好朋友有这本跟另一本也是人文科学书籍《中国文化要义》,便一起向朋友借了。对比两本书,《中国文化要义》是白话文,而《乡土中国》更通俗易懂。

《乡土中国》主要描述并分析了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让我们可以了解到乡土中国的基本概括。在书中,费孝通先生写了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使我最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差异格局的内容。

乡土本色的整章中可以用简单的一个“土”字来围绕。在开篇的第一句话就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下人,乡下人离不开土地。在不流动下,乡下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当地是一个很熟悉的社会,我们都在成长,所以很多时候只需要和对方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这种办法在陌生人面前是无法应用的。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这难免使乡下人不习惯,所以“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而在差异格局这章中,也可以用一个字来围绕,那个字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霜”。多少中国人的信条是这个。

“私”的毛病很难做出评价,是需要先将群己、人我的界限划定清楚的,所以讨论这个问题前要考虑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西洋社会组织的格局像捆柴那样分扎得清楚不乱。而乡土中国的格局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起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中心势力是处于波纹中心的“己”,社会圈子可伸可缩,“己”的势力减小了,往外辐射的关系自然弱了,中国人自然有了更多的世态炎凉之感。这是从儒家思想根上遗留下来的特点,《大学》有云“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在差异格局中,公私相对而言。站在任何异格圈子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开的。

《乡土中国》小小的一册,但可读性非常强,费孝通先生把这本书写的非常通俗易懂。

想要更了解中国可看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生育制度》这两本书。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3

3、 “中国地方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所谓的差序格局,一种个体联系的网络。”

社会结构的差异会导致道德观念的不同。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就是一轮轮波纹的差序。这种社会模式的最大特点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即一般所说的个人主义,传统儒家文化就是这样。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就是人们常说的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而在团体格局的社会里,在同一团体的人是"兼善"的,平等的,类似于墨家的兼爱思想。

了解差异秩序格局,客观分析中国社会的社会格局,分析由此形成的以少数民族为主的地方社会,了解家庭、男女感情、礼仪、道德等的形成。这里也使我想起辛亥革命为什么对中国农村的影响是那样的微弱,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那样的无助,她的抗争又是那样苍白无力,为什么在年节里祭祀的都是男人,为什么妇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配拥有,费孝通先生给了我们明确的回答,那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有意筑起了一道男女之间的鸿沟,妇女成为一种附属品,男女是有别的。

四、"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费孝通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安土重迁,人们对故乡具有很深的情结。当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靠什么?在我看来,这主要取决于礼的规定,当然也不排除长辈的规定。"礼"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夫子一再倡导治国以礼,处世以礼,修身以礼,"立于礼",一个人要自立于社会必须学习礼,"克己复礼为任",一个人要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言行符合礼的要求,因此,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无言,非礼勿动",对于不符合礼的东西不看,不听,不说,不做。

礼治是通过礼的教育,形成一种生命的自觉,乡土社会有许多礼数,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男儿膝下有**"告诉我们人要有尊严;"父债子还"告诉人们诚信是道德的底线;"远亲不如近邻"告诉我们要处理好邻里关系;"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是讲人要有包容的心理;"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告诉人们要居安思危,珍惜当下;"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讲幼教的重要性等等。费孝通先生说"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内心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强调了修身克己是要靠教育之力的,教化使人们养成了敬畏之感。乡土中国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公序良俗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在当今法制社会,在国家振兴农村规划战略中,这种朴素的礼节仍然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4

在这个学期的最后阶段,我利用课余时间粗略的读完了费孝通先生的经典之作《乡土中国》,感概万千,一方面是对作者在书中所描述的知识体系一知半解,尽管作者运用田野考察等方法对当时的大半个中国尤其是西南地区的农村进行了实地考察,但由于本人在社会学方面涉猎极少,因此还是对某些专业性概念懵懵懂懂,后来在老师的社会学课上接触了基本的社会学相关基础知识,如社会结构,社会阶层,社会组织,才对书中的内容又有了新的理解,尽管都是肤浅,表面的,另一方面就是刚开始在《甜与权利》和《乡土中国》两本书之间徘徊,最终自己以农村学生的牵强理由选择了后者,还是很欣喜的,因为我随手翻阅了同学的《甜与权力》,发现其无论是在内容还是结构上都没有《乡土中国》好读,因此略读《乡土中国》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总体看来,中国人是安土重迁的,是由道德维系的,是有秩序的,中国人的观念深入日常生活,随处总想播种,仅用一句“我”辨别身份,诸多细节,充斥着生活。作者说这本书算不得是定稿,也并不能说是完稿,很有道理额。它记录了一个时代的中国社会,指引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更提醒着我们明确自己的身份像土一般。

关于《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如何写 篇5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一部具有深刻思考和震撼力的经典著作。它通过对中国农村社会的深入调查和描写,使我们重新审视了乡村社会的现状和问题,并对于农村发展提出了理性且实用的建议。阅读过这本书后,我深受触动,对于中国乡土的独特魅力和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书中作者费孝通通过多年亲身的田野调查,准确地勾勒出了中国农村的生态系统。他以真实的案例和逼真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书中描绘的场景,让我仿佛置身于中国乡村的土地上,感受到了那种浓厚的土地气息和乡愁。

通过对农村社会的细致观察,费孝通指出了中国农村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现象,导致了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和家庭关系的变迁。同时,城乡差距的扩大、农民土地流转的困境等也都在书中得到了深入的分析。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中国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作者费孝通并不仅仅是揭示问题,更是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他呼吁政府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并提出了一系列可行的政策措施。例如,通过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通过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土地流转和农业现代化;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产业多元化等。这些措施旨在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解决农村社会面临的问题。

在读完《乡土中国》后,我深刻认识到了中国农村所面临的巨大挑战和发展机遇。作为中国的根基,农村的发展问题关系到国家整体的稳定和繁荣。我们不能忽视农村的发展,同时也不能简单地将农村问题归结为经济因素或者政治因素。农村问题的根源是复杂的,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进行思考和解决。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任何事情都需要从根本上去理解和分析,才能找到解决的途径。通过对中国乡土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性。同时,我们也需要从自身做起,关注和支持农村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是一本让人深思的著作,它通过对乡村社会的细致观察和深入研究,揭示了农村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书中的案例和分析,让我对于中国农村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更加深刻的体会。同时,书中提出的解决方案也给了我启示,使我对于农村发展有了新的思考。通过关注和支持农村的发展,我们可以为中国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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