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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读后感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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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精选3篇。

我们已通过您的需求为您整理出以下相关信息:“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完成了作品的阅读,我们的内心也会备受感动。 寻找文章传达的情感和感悟,是写好读后感的基本方法,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启发并能够让您更加了解相关知识!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1

我很早就听说荷塘月色,但从来没有真正欣赏过。这个寒假我慢慢看完了。

“这是一条僻静的路。我一个人在路上,背着手。”看着它,我不禁想象:“四周一片寂静,独自走在小路上,欣赏着夜晚的荷塘。月色无边,连幽静的小路都很美。”但是有了作者的描述,我就感觉到了一丝淡淡的犹豫。

他没有多想,跟着作者的脚步,走进了荷塘。田甜的荷叶上点缀着精神之星的白花,形状各异。“有的优雅地绽放,有的羞涩地打着蓓蕾;就像一颗珍珠,就像蓝天上的一颗星星,就像刚刚洗过澡的美人。”令人陶醉,难以自拔。

月光像流水一样,一滴滴流下来,给它们披上一层银霜。薄薄的蓝雾漂浮在荷塘上,形成一幅美丽的山水画。月光不亮,但被树照亮了。“灌木丛高处杂草丛生,落在参差不齐的斑驳阴影中,像鬼一样。”弯弯的柳树稀疏的影子似乎画在荷叶上。"

环顾四周,到处都是对比鲜明的树木。这些树围绕着荷塘,漏着一点点光,却无精打采,像困倦的人的眼睛,安静。只有蝉和青蛙还在不停的唱歌,仅此而已。

有了《采莲赋》和《西洲曲》,作者的心又凉了。虽然我无法理解他的犹豫和无奈,但我的心似乎又回到了当初的躁动。

看完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之美,令人忘忧。不难猜测作者对美好未来的不断向往,但我更清晰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这篇文章写于1922年3月28日,蒋介石背叛革命的4月12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作者依然不屈服于“白色恐怖”,与“白色恐怖”斗争到底,让我十分佩服。但是我们现在生活的很幸福,要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2

五(3)班陈慧琳

有人说书如叶,叶知秋;有人说一本书就像一场戏,生活就像一场戏;也有人说,一本书就像水,汇入大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要读好书,我读的便是这样的一本好书——《荷塘月色》。

说到《荷塘月色》,大家都能想到它是一首歌。当然,这也是朱自清的作品。该书分为四个部分:歌唱生活、老年人形象、旅游体验和人生感悟。

歌唱生活是写风景的,如:匆匆、北平沦陷那一天、春、冬天等,我十分喜爱的是《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我喜欢这花卉争荣、生机勃勃的春景。“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它激励着我们在大好春光里辛勤劳作,奋然向前。

故人影象是关于人的,如:背影、给亡妇、怀魏握青君、白马湖、哀韦杰三君等,其中的《白马湖》极为有趣:“白马湖并非圆圆或方方的一个湖,如你所想到的,这是曲曲折折大大小小许多湖的总名。

湖水清澈极了,如你所能想到的,一点也不含糊像镜子……”白马湖清静幽雅的景色以及与丐翁等朋友的和谐相处,可以告诉我们友谊是多么珍贵。

旅途见闻是写旅途中所发生的事情,有: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松堂游记、威尼斯、罗马、圣诞节等,《圣诞节》则是一幅童话般的世界;“饭后做游戏,有**椅子(椅子数目比人少一个,乐声止时,众人抢着坐),掩目吹蜡烛、抓瞎、抢人(分队),抢气球等等,大家居然一团孩子气……”。在五颜六色的圣诞树上,有一份给孩子们的礼物——一张圣诞卡。

邮差忙坏了,孩子们乐坏了;在这些物件的背后,是动人的故事,展现了人类美好的一面,给人们对来年的祝福和期待。

最后就是人生感悟了,写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想。有:生命的**——七毛钱、航船中的文明、白种人——上帝的骄子,论且顾眼前等,使我最感动的是《生命的**——七毛钱》:

“我亲眼看见的一条最贱的生命,是七毛钱买来的!这是一个五岁的女孩子。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卖七毛钱,也许不能算是最贱的……”,生命本来不应该有**的。

为什么,这是谁之罪呢?这是谁之责呢?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进行了深入的**,从字里行间解读了作者对黑暗旧社会的愤慨和不满。

这就是《荷塘月色》,一本写景、人、事、悟的书,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对我的作文水平有极大的提高,告诉了我们一个又一个做人的道理。

指导老师:郑敏

最新《荷塘月色》读后感 篇3

朱自清先生的“荷塘月色”,令人无比向往,那么何处才能寻找到这般美景呢?其实,我们不必寻找,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荷塘”,在空虚落寞之时为世间带来色彩。而我的这片“荷塘”叫绘画。

不说技艺多么高超,多么专业,纯属自娱自乐,而这也就够了。一支短短的笔,一个矮矮的人,一张窄窄的桌,一片薄薄的纸,构成一个个小世界,绘出一道道小风景。在这个世界里,我像是超出了平常的自己。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亦爱独处。一个人在这白纸上,什么都可以画,什么都可以不画,便觉得是个自由的人。往日的烦恼在这世界中被云烟所包容,被大地所埋没,被花香所覆盖,被海水所冲刷,被密林所遮蔽,被动物所吞食……

只见得笔尖在潭水般平静的纸上点出一层层波纹,留下一道道美丽的水痕;只听得笔尖与纸共奏出出的优美的乐曲,洗涤我的心灵,激荡我的灵魂。

不知不觉间,笔尖下,白纸上,又多出了一个小小的世界,我一朵小小的“荷花”绽放在“荷塘”中。望着这片天地,这朵“荷花”,观察者不足之处,审视着躲躲藏藏的瑕疵时,忽然想起那些名家的完美之作了。无可挑剔,完美无瑕的画作,无数人争夺着,想买下来,作为自己的宝物。那又如何呢?名誉是他们的,而快乐始终是我自己的,心中的“荷塘”不会因此干枯,心中的“荷花”不会因此凋零,为我,为他人带来快乐,这也就足够了。

我们何时何处才能找到朱老所说的荷塘月色呢?不必寻找,心中自有一片“荷塘”,一池“荷花”,在你心灰意冷之时发光发热,在钢筋水泥所筑的城市中增添一份无与伦比的色彩。

我的这片塘,这池花,叫绘画。每每回到家中,躺在床上,望望桌上的画笔,总是笑不自禁。

扩展阅读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3篇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主题想知道更多请阅读。书籍是朋友,虽然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让我们认真的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心中常常有许多感悟。 写读后感是让我们从阅读到思考,并从思考到领悟的过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1

部门:经济管理系班级:国贸1001宿舍:(g1-602)

姓名:郑艳艳陈艺玲尤美玉应含栩魏丽卿郭春莺

《飘》这本书,早在我读初中的时候就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读过之后,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写作能力和那些精彩的对话。第二次,是在高中的时候,那段时间极其烦闷,于是读了很多的小说,《飘》是其中的一本,当时感叹斯佳丽命运的坎坷、南北战争所带给她的种种磨难以及她最终爱情的失去,从她身上感受一种的坚强,也学会了说:

“我现在不想,明天再说吧”。于是,面对所有的挫折,面对所有的不解,用一种自我麻醉的心态,轻轻带过。

现在,再读《飘》,却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心态。。

对斯佳来说,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讨厌她,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两个男人,但她一个都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女士,她是最受敬仰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过去的十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觉得斯嘉就像个孩子。她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很执着,但她不在乎自己拥有什么。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不认识艾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他,当她认识他时,她已经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不放弃,永不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现在,每当遇到困难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剪好的裤子缝起来,然后告诉自己这条裤子就像新裤子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是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有裂缝的,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但他更了解斯佳,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用行动来表达,斯佳也从不想认识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的感想就是,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呵护那些你认为珍贵的人,别让一切随风而逝,就像斯佳丽与瑞特的爱情在后悔与痛苦中被消磨殆尽。同时,它也告诉我,浮躁、自私、虚伪似乎是人性的本质,它就像一座大山,遮住我们的视线,使我们迷失自我,无法前进。而我们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这些性格弱点而常常遇到窘境,我们不能总是抱着幻想去期待新的一天,要学会改变自己,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总是怀揣“茫然的心态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敢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新的一天才能实现。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2

坐在书桌上,映着月色,打开一本旷世绝作,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的文字中,走入美国的南北战争,走入《飘》的世界……

《飘》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美国内战时期的故事。内战发生以前,美国南部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女主人公斯佳丽是一位出身富裕家庭的骄傲公主。

斯佳16岁时爱上了邻居艾希礼,但艾希礼不顾自己的大胆坦白,嫁给了表妹玫兰妮。斯佳大发雷霆,嫁给了玫兰的哥哥查尔斯。不,战争爆发了,南方所有的年轻人都参军了。

两个月后,查尔斯斯在军营里,斯佳成了寡妇。为了让女儿感觉好些,埃伦请斯佳去亚特兰大。战争到了亚特兰大,斯佳和即将生孩子的玫兰坐瑞德的车回到了塔拉庄园,但塔拉已经穷困潦到了。斯佳的母亲埃伦刚刚去世,她父亲悲痛的神志不清。

在这种情况下,斯佳带领全家度过了难关。后来,为了家庭的繁荣,她违背自己的意愿嫁给了姐姐的男友弗兰克,成为木材行业的佼佼者。有一次,为了报复斯佳,弗兰克死于抢劫。

而深深爱着斯佳的瑞特,不敢再等了,终于嫁给了斯佳。但最后,因为小女儿的死,没有得到斯佳的心,她终于离开了她。

斯佳,一个像猫一样的女人,坚强而执着。当塔拉被烧得只剩棉花时,她不再是以前那个小姐,她亲自带领妹妹下田种植,用她的能力,成为了这个家的唯一支柱。她贪心、贪钱、冷漠。

可这些词用在她身上却是可爱的。

美国内战四年后,南北双方的不同政见导致了他们的反抗。同时,这本书也让读者看到了战争硝烟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无尽痛苦。

在19世纪的美国南部,上层社会对妇女的要求很苛刻。在男人面前,女人必须要表现的软弱无助。出嫁之前必须是家里的乖乖女,出嫁后要成为相夫教子的典范。

如果有人走出家门,离开丈夫出现在社会上,那就是越轨行为。而斯佳丽·奥哈拉对这一切嗤之以鼻,对所有的一切发起了义无反顾的挑战。

在困难面前,斯佳没有自暴自弃,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绝望灰心,得过且过,也没有沉溺于过去的美好时光。他秘密地决定让塔拉活下来。他放下小姐的架子,出去向邻居借吃的和种子,甚至杀死了一个从家里来偷东西的北方士兵。他屈尊向瑞德求助,娶了姐姐的男朋友,参与了弗兰克的生意,最后成了一个聪明而成功的商人。

虽然斯佳的挣钱行为不可取,但她的目的是不让全家挨饿,不让塔拉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中。斯佳丽强烈的责任感和不畏困难、想尽办法克服困难的勇气着实令人佩服,她站在塔拉庄园的红土上大声宣誓:“从此之后,我发誓,不再让自己和全家人挨饿!

”他把母亲的天鹅绒窗帘改成裙子,决心征服世界,让那些欺负他们、冷眼看他们的人刮目相看。因为她是斯佳,塔拉庄园的大姐。他得照顾她的父亲和两个妹妹。我父亲曾经说过,如果他们身上有一滴爱尔兰血统,他们就会热爱这片土地。

当瑞德离开她时,她心中的蓝图又被残酷的现实撕碎了。她伤心难过,但她没有欺骗和泄露,而是坚定地接受了事实。“等明天回到塔拉庄园在考虑这一切吧,到那时候我就能够忍受了。我明天会想出办法重新得到他的。

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斯佳丽屡试不败的法宝。是的,过去已经过去了。无论我们遇到什么不幸和挫折,它都已成为历史。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明天将带来新的希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明天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最新关于《飘》的读后感 篇3

读飘有感

读飘有感()

____2004年4月,美国南北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乔治亚州的人们正在谈论不可避免的战争。但16岁的斯嘉丽奥哈拉或斯嘉丽对此并不感兴趣。

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艾希礼·威尔克斯第二天要在野战晚会上宣布与媚兰订婚时,她感到震惊。她总是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英俊的外表,认为她在任何方面都比媚兰强得多。凭借她的魅力,她一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私奔。

但是在第二天的聚会上,斯嘉没有找到机会单独和艾希礼说话,因为艾希礼总是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餐的焦点,但艾希礼一点也不注意她,这使她很难堪。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斯嘉丽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

杰拉尔德和一个叫瑞德·巴特勒的陌生人特别有争议。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在战争中肯定会失败,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则认为洋基可以在一两场战斗中不战而退。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机会和艾希礼谈谈她的想法,但艾希礼礼貌地拒绝了。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生气地扇了艾希礼一巴掌,艾希礼走后摔了一个花瓶。

谁知道,瑞德·巴特勒一直在听墙壁的声音,当斯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却对斯嘉不是个淑女不屑一顾。

战争的消息导致当晚舞会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嫁给查尔斯,因为这样可以挽回她的面子,刺激艾希礼和她的求婚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两周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

两个月后,查尔斯去世了,思嘉突然成了寡妇。因为她不爱查尔斯,所以她对查尔斯的死不感到悲伤甚至感激。

但是这个寡妇的生活对活泼的斯嘉来说太过分了。这时,艾希礼也到前线去了,她的妻子媚兰妮写信邀请她在查尔斯姑姑家住一段时间,于是思嘉离开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

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然而,由于思嘉的新寡妇身份,她不能参加士兵们的舞会和聚会。

最新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3篇


要读书,去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作者写的作品会将人带入书中世界。 读后感让我们更好地反思自我和生活,优秀的读后感怎么写?基于您的需要,我们整理了“最新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的人才招聘和培养建议!

最新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篇1

血透患者动静脉内瘘的护理

目的总结血液透析患者动静脉瘘的护理经验,提高护理质量。动静脉内瘘是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生命线。只有加强内瘘的护理,才能提高血液透析的效果,延长患者的生命。

血液透析是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延长生命、提高生存质量的一种方法,而动静脉内瘘是维持血透患者进行**的生命线,其完好无损和充分充盈直接关系到血透时的血流量,进而影响血透质量,因此,对内瘘的保养和护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术前护理

一。心理护理血液透析患者是需要长期血液透析的慢性病患者。患者因担心经济状况和手术效果,术前常出现焦虑、抑郁、恐惧等不良情绪。

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及时回答患者提出的各种问题,使患者认识到手术的必要性,让患者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手术和血液透析。

2.血管护理早期护理干预极为重要。要注意对患者左上肢血管的保护,避免在左上肢血管上穿刺输血和测血压,保护**的完整和清洁,告诉患者保护血管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线,为血液透析做好充分准备。

二、术后护理

一。手术侧肢体要保暖。因为寒冷对血管刺激很大,很容易发生血管痉挛。手术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0-25℃。如果温度达不到时间,可用烤灯或热水袋保温的方法解除。

2.抬高患肢由于患肢静脉回流受阻,患者会有不同程度的水肿,指导患者适当抬高患肢稍微超过心脏位置,在睡觉时不能压迫术侧的肢体,不穿过紧的衣服,不提重物;指导患者加强手腕部锻炼,鼓励其行内瘘侧手及手臂运动;敷料包扎要松紧适宜,以利静脉回流,禁止在造瘘侧肢体测血压、采血、输液等护理后,肿胀都在术后5~7d消退。

3.密切观察动静脉内瘘观察内瘘是否有搏动、杂音等,可以用食指和中指在吻合口的近心端静脉处摸到搏动和震动,此时可教会患者和家属掌握对内瘘的监测技术,如触电感觉、打雷声等,并注意观察敷料有无渗血渗液情况。如无血管杂音,无明显血管震动或杂音不清,应及时通知医生打开伤口,清除吻合口血栓,解除局部压迫。

四。术后3天内避免血液透析或低流量无肝素透析,防止术后出血。术后4~6周内瘘成熟后方可使用。

(促使内瘘尽快“成熟”。一般需要4-6周才能成熟,不良血管最好在8周后使用。如果早期穿刺使用,发生皮下出血较多,可缩短瘘的寿命。

4周使用造瘘口,结果引起瘘口闭塞情况。如何使内瘘尽快“成熟”,在术后1~2周后,伤口无渗血,无感染,愈合好的情况下,做健“瘘”操[1];每天用术侧手捏握橡皮健身球3~4次,每次10min;也可用止血带在吻合口上方,轻轻加压至静脉中度扩张为止,每次15~20min松开1次,每天可重复3次;可每天热敷或将前臂浸入热水中2~3次,每次5~20min。以上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混合使用,均有助于内瘘“成熟”。

)三、穿刺护理

1.选择血管动脉穿刺点宜选择吻合口上3~4处,根据血管充盈程度决定顺血流方向还是逆血流方向,静脉端应顺血流方向。**确认血管通畅,有震颤、杂音后,可进行穿刺,确保穿刺成功,血流充裕。

2。穿刺消毒干燥后,戴上无菌手套,先经动脉,再经静脉。两个穿刺点之间的距离应为5-10毫米。不允许盲目穿刺。要仔细找准血管方向再穿刺,确保穿刺针被刺穿,避免穿刺针反复进退,否则容易造成针眼渗血。

穿刺成功后针眼处盖纱布块,并固定。

三。在针孔和穿刺部位的护理和透析过程中,要观察针孔是否渗血,穿刺部位是否有疼痛和肿胀。调整穿刺针固定位置后,要求患者避免穿刺肢体大面积移动,防止针头脱落松脱或再次穿刺,局部**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四、透析结束后护理

1.穿刺点护理血液透析结束后,要特别注意内瘘的通畅情况。由于动脉化血管压力高,透析后穿刺点处理不好,可能发生渗血或血肿,直接影响下一次透析的寿命和血管内瘘。

透析完毕拔针后**迅速用纱布球按压穿刺点,以适度力量按压穿刺部位,达到止血效果,对发生渗血的患者经更换纱球重新调整按压点或延长按压时间后达到很好的止血效果,对已发生血肿的患者给予局部加压及24h后局部热敷或局部使用喜疗妥等**和护理后血肿消退,内瘘使用良好。(透析结束拔针后将一块3cm×3cm大小的纱布团在针眼处按压15~20min,再用弹力绷带缠绕,松紧适宜,以不渗血及能触及震颤和听到血管杂音为宜,2~3h后酌情去掉纱布。透析次日,用温水湿敷或浸泡内瘘侧上肢20~30min,每日2次,同时可应用“喜疗妥”软膏涂穿刺点及内瘘口,以促进血液循环,软化穿刺点,延长内瘘使用寿命。

)2。中度运动透析后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上肢。局部勿热敷,防止血管破裂出血。

24小时后,手掌应适度移动。最好掌握动作,握橡皮筋,促进血液循环,防止血管栓塞,保证内瘘血供丰富。同时内瘘肢体避免负重和压迫,防止堵塞。

五、常见并发症的防治与护理

一。出血主要发生在术后早期,以出血为主。大多数尿毒症患者有凝血障碍和出血倾向。

除动静脉瘘手术创伤及术后应用肝素外,**下可能有少量血液渗出。如果压迫止血方法不当,可能导致出血。要加强术后伤口出血、渗处的观察,减少或避免使用肝素,听诊血管杂音,及时向医生报告医常情况,避免发生严重后果。

2。术侧肢体肿胀是手术中常见的并发症,由于静脉断流后未建立相应的侧支循环,导致静脉回流受阻。通过指导患者抬高手术侧手臂,促进静脉回流,术后第2天开始锻炼术侧手臂,加强手腕部锻炼,鼓励其行内瘘侧手及手臂运动,活动手指,做握拳运动,保持正确的睡眠姿势,不穿过紧的衣服,敷料包扎松紧适宜,禁止在造瘘侧肢体测血压、采血、输液等,护理后肿胀都在5~7d后自行消退。

三。血栓形成的原因主要是血管内膜损伤、血管扭曲、过度粘连、术后感染、低血压等因素,尤其是老年患者血管弹性差、血液粘度高。长期使用激素的患者和糖尿病患者容易发生血栓形成和吻合口狭窄。

如发现内瘘血栓形成,如杂音消失、搏动、震颤消失,**立即通知医生,每天检查内瘘吻合口,遵医嘱用抗炎抗凝药物和增加血管弹性药物,及时纠正低血压状态,穿刺时应尽量使用一次性穿刺针,以免针尖不锋利,损伤内瘘,必要时由医生手术取出血栓等护理后内瘘可以继续使用。

动脉瘤的形成通常发生在术后数月至数年,主要发生在动脉化静脉,即假性动脉瘤。通过加强**理论和操作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新形成的内瘘的使用时机,掌握正确的穿刺要点,提高穿刺水平,力争一针见血,避免反复在一个部位静脉穿刺,造成血管壁的损伤,以防止动脉瘤的发生。通过手术切除后内瘘可继续使用。

5个。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常伴有贫血和营养缺乏,导致机体抵抗力差,抗感染能力低。护理上通过加强吻合口的护理,穿刺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不在**破损感染处或原血痂处继续穿刺,遵医嘱局部或全身使用抗生素的处理后感染得到很好的控制,内瘘使用良好。

血液透析是尿毒症患者最常用、最重要的血液净化方式,动静脉瘘是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生命线。因此,医护人员和病人在照顾生命的同时,也要好好照顾瘘管。如果长时间使用一个通畅的内瘘,既能避免因反复造瘘给血透患者带来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又能保证充足的血液量,达到一个理想的透析效果。因此,护理人员应做充分的术前准备,术后应注意观察,正确指导患者保护好内瘘,尽早进行有益的功能锻炼,使内瘘早日“成熟”,把握好内瘘的启用时机,科学地使用内瘘,熟练掌握内瘘的穿刺方法,严格无菌操作,避免内瘘感染,密切观察透析过程,结束后给予正确的按压方法,消除引起血栓等的一切不利因素,注意保护血管,延长内瘘使用寿命,同时还应做好患者的健康宣教,使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乐观的情绪,提高自我的护理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血液透析并发症的发生,保证透析质量,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及生存时间。

做好卫生宣教工作,教会患者保护自身内瘘。做到:(1)透析前保持手臂整洁,透析穿刺部位当日避免接触水,防止感染。

(2)教会病人定时检测内瘘是否通畅,瘘侧肢体勿受压,防止闭塞。如有闭塞现象,及时与医生联系处理。(3)患者有假性动脉瘤时,应使用弹性绷带加以保护,避免继续扩张及意外破裂[2]。

内瘘口使用与保护需要医护人员和患者相互配合,只有理想的动静脉内瘘,才能获得足够的血流量,以保证有效的血液透析,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及存活率。

最新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篇2

皮皮长袜是一个淘气可爱的小女孩。她小失候失去了父母,但她坚强、勇敢、乐观。她自己在一个小木屋里生活,她有两只不同的袜子,两只袜子都很长,因此,人们都叫她“长袜子皮皮”。

她有两个好朋友。皮皮,长袜,喜欢和她们一起玩。

皮皮袜不怕一个人住在小屋里。她勇敢而坚强。皮皮袜每天都过的很快乐。她非常喜欢吃煎蛋,但每次摔倒都会把头发弄脏。

她的生活中有很多快乐的事情。有一次,她请自己的两个好朋友来家里玩,她们玩得很开心,可是好朋友的衣服被弄脏了,长袜子皮皮感觉很不好意思,所以,她帮伙伴们把衣服洗干净了,她感觉和自己的伙伴在一起很开心。

我多么想和长袜子皮皮每天都那么快乐啊!我发现其实她也有糟糕的事情,不过她都能够坚强、勇敢、乐观的对待,不仅她快乐同时她也把快乐带给了她的朋友和周围的人。我也想成为一个健康、乐观、向上的人。

做一个传播快乐的晓天使!

最新关于长袜子皮皮的读后感 篇3

读《长袜子皮皮》有感2500字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有喜爱林格伦的人亲切地叫她“童话奶奶”。翻开《长袜子皮皮》,可以看到这位童话奶奶卷卷如雪的银发,瘦削的脸,薄而微翘的嘴,深陷慈爱的眼。照片是黑白的,我凝视着她,想象着,她的眼睛一定是如天池一样清澈宁静的湖蓝色。因为我固执地认为,只有这样的眼睛才有可能发现孩子心灵最深最深的渴求。

孩子们心灵的最深处隐着怎样的愿望?在忙忙碌碌的生活中,这已经被大人们自然而武断地忽略掉—我们给他们提供无忧无虑的生活条件,我们花大力气培养他们,让他们学习知识文化,给他们储备日后能应付种种竞争的能力,让他们懂得温、良、恭、检、让,孩子们能想到的我们都已经为他们想到了,他们想不到的,我们也为他们想到了,他们还有什么愿望?大人都是从孩子一点儿一点儿成长起来的。常说成长是痛苦而快乐的过程。痛苦什么,因什么而快乐?如果成长的最终结果就是为了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如果成长只是为了应付各式各样的麻烦事儿或是仅仅只是为了施加自以为是的爱,那我们就为成长哭吧。

还好,我们还有亲爱的童话奶奶,她那梦幻般湖蓝色的眼里泛着不仅仅是温情脉脉的慈爱,推开心窗,跳进去,喝,细心的老奶奶为我们精心收藏着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孩子们的所思所想都被这位可爱的老奶奶一件一件儿小心收捡着。童话奶奶轻抚着这些可爱的、有趣的心思想法,这些顽皮想法亲昵地跳动在童话奶奶的指尖,于是,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达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一个有着很长名字的小姑娘。长长的名字说明她的与众不同,而这个名字正是一个七岁小女孩为她取的。呵,这位七岁女孩当时念出这样一个繁复名字的时候,一定是万分得意与自豪,看到那孩子兴奋地涨红了脸的骄傲模样了吗?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小痂,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没有孩子不崇拜英雄的,是不?

没上过学的皮皮不会“舅舅剩法表”,也不会写《容易写错的字》。她不认识“蛇”字,可她知道印度蛇的故事。她不会回答“葡萄牙的首都是哪里”的问题,可她知道里斯本。她还知道阿根廷、中国上海、美国……从小就在海上漂泊的皮皮比一般孩子见多识广、知识广博。上过学的孩子唱学校里学的歌,唱固定模式的感觉,而皮皮唱着自己的歌,唱着自己的感受,歌词生动俏皮。皮皮,没上过学的皮皮,还保留着珍贵的自己,保留着自己的思维思想(是孩子都不愿意到学校上学,这是为什么?)。

当然,皮皮最最让人着迷的还是她发明的各种游戏和经历的冒险。拍人游戏、拣破烂、爬树、野游、玩海上遇险、航海、寻找斯彭克、劝告鲨鱼、智斗抢珍珠的强盗……皮皮天生力大,这足以让她不受人欺负。但最重要的是皮皮自信、自立、达观、聪慧、善良,这些足以让她应付所有。这个远看很是顽皮不拘的孩子,走近了才知道她是那样细致体贴。她让在拣破烂游戏中一无所获的杜米和阿妮卡,在古树树洞里拣到了一本精装皮封面的笔记本、一串红珊瑚项链;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她会邀请杜米和阿妮卡在她那里喝咖啡吃她自己做的椒盐饼干;皮皮的院子被她收拾得井井有条并开满美丽的花;皮皮会教训流浪汉得到自己体面的收入……皮皮爸爸来接她来了,皮皮终于要实现自己当黑人公主的愿望了,朋友们为与她别离悲伤心碎,这影响到了快乐的皮皮,离开的最后一刻,皮皮奇迹般留了下来,理由是:“我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人为我哭泣和伤心。特别是杜米和阿妮卡。”看,这就是皮皮,长袜子皮皮。不知大人们可否愿意为朋友而舍弃自己的理想。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借桑榆的评论),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有评论说长袜子皮皮是一个神秘的孩子,与其说是神秘还不如说是神奇,因为,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童话奶奶!轻轻推开皮皮,我们看到了童话奶奶的身影,我们看到了童话奶奶偷笑的样子。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童话奶奶拾到了我们曾经丢失的,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最新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3篇


经过精益求精杂文852的编辑为您呈现了“最新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好书可以增加人生的意义和乐趣,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浓浓的兴趣。我们要做的是认真读好原作的前提下,将自身的见解一起写进读后感里。请把这篇文章加入您的个人收藏!

最新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篇1】

当我拿起《狼王梦》这本书,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谁想做狼王?什么样的狼能成为狼王?最后狼王梦有没有成为现实?读了这本书,这些谜团才一个个解开。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能你想也想不到她花费了多少心思去培养这四只小公狼,她那努力拼搏、追逐梦想的精神让我永远不会忘记。

合上《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我们大课间我们一有时间就加紧训练,丝毫不敢懈怠。每次训练后我们小朋友们还一起总结经验和教训。比赛开始了,同学们都怀着必胜的信念,个个攥紧了拳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努力拼搏,力争第一!看看赛场上的同学们都是一脸严肃,两手紧紧地握着绳子,身体倾斜,双腿牢牢地蹬着地面,用尽全力使劲拉,我们的队伍一点点地往后退,“啊,我们赢啦!”我们308班第一名,我们308班是最棒的!每个人都激动不已,欢呼雀跃。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使我们班级荣登冠军宝座!

紫岚因为有了梦想,所以为之努力拼搏。我们308因为努力拼搏,所以才成就了梦想。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梦想,只有不畏艰难,不断拼搏才能够离梦想更近一步!

最新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我感触很深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母狼紫岚的梦想,就是将她的孩子培养成优秀的狼王,可造化弄人,她的孩子一个个地离开了她,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可其中也有温情。

紫岚很伤心,但过了一会儿她没有醒来。 她将继续训练lanhuner成为狼王!蓝魂的身体也很强壮。不比黑人男孩差。相反,它比黑人男孩更有男子气概。

经过紫岚的精心训练,蓝魂终于成为一只优秀的公狼。

这时,冬天来了,狼要散了。当狼在春天再次聚集时,蓝色的灵魂可以夺取王位!可是,一场暴雪来临了,狼群在野外度过了好几天,一点食物也没有找到,他们饿极了,突然,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只美味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那只羊,谁知,那是猎人的陷阱,夹子夹住了蓝魂儿的腰,蓝魂儿难以脱身,紫岚知道,她的狼王梦又一次被毁了,面对猎狗和猎人肆无忌惮地嘲笑蓝魂儿,她愤怒了,狼是有尊严的!

不能让蓝魂儿死在他们的手中!紫岚冲上去杀了蓝魂。动作如闪电般迅速,使蓝魂在母亲的安慰下渐渐入睡。

春天来了,在家中尝过头狼甜头的双毛不能再忍受他低下的地位,于是他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挑战,衰老的洛戛经不起双毛的攻击,但在最后一刻,洛戛仰天长啸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盛气凌人的气势,它唤起了双毛幼时的自卑,就这样,双毛输了,也被洛戛的致命一击给击败了。

紫岚为了她的子孙,情愿与金雕拼命,这也正向我们展示着紫岚母性的一面,她为了她的子孙,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也许,媚媚的孩子已经顺利当上了狼王……也许,媚媚的孩子已经有了伟大的成就……但是,如果这一切,缺少了紫岚的母爱,又怎么会实现呢?五年级:

黄雨彤的配偶强壮的黑桑树死后,她生了四只小狗:黑小狗、蓝灵魂、双毛和郊狼。

紫岚决心要让她的孩子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王,于是,她就挑了最大的狼崽黑仔,因为黑仔长得很健壮,当狼王再合适不过了。

她十分偏爱黑仔:有食物先给黑仔吃,有奶水先给黑仔喝,这成为了黑仔的特权。

黑仔也非常争气,长得越来越壮,胆子也越来越大了,对此,紫岚非常欣慰,她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完成黑桑的遗愿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只饥饿的金雕看见了独自在野外玩耍的黑仔,高兴极了,奋力地俯冲下来,把黑仔叼走了……只剩下最后一只公狼双毛了,紫岚非常担忧,因为双毛很瘦小,而且他的眼神丝毫不带狼王应有的孤傲和冷漠,并且在幼年的时候,被黑仔欺负、打骂,只剩下一副奴仆的模样。

双毛最大的缺点就是自卑。

紫岚想出了一个办法,她和媚媚一起去欺负双毛:每次捕猎,都让双毛去,好不容易捉到了美味的猎物,还不给他吃。

即使猎物有很多肉,紫雾和媚兰也愿意让它腐烂,而且他们不给双毛享受。

双毛就这样,忍气吞声了许久,终于有一天,他爆发了,去攻击紫岚,紫岚自然是打不过强壮的双毛的,因此,紫岚变成了一只跛脚狼,而双毛却成为了家中的头狼。

紫霞只剩下最后一个孩子——狼,但狼不可能是狼王。

媚媚抢走紫岚的洞穴,并不允许她进洞,可是紫岚却依旧很保护她,其实,紫岚不仅仅是因为媚媚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保护她,而是因为媚媚肚子里怀着几个孩子,虽然紫岚的孩子都一个一个地死去了,但是媚媚的孩子还是可以再争取狼王位置的啊!紫霞再次燃起希望,她一定要把**的狼变成狼王!可是,厄运总是缠绕着紫岚,媚媚在分娩的时候,曾经那只把黑仔叼走的金雕再次飞来了!

他想叼走几只小狼崽,正好被老年的弱不禁风的紫岚发现了,她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要和金雕决一死战,她决不允许别人伤害她的子孙!可是,现实却是:金雕却把紫岚给叼走了。

我哭了,我曾想起,我以前顶撞过,伤害过妈妈,可是妈妈仍然是那么地爱我,这就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母爱!有多少诗人、文学家曾赞扬过母爱,《游子吟》、《短歌行》、《岁暮到家》、《别老母》……母爱就像一阵风,吹去了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

时光如水,年华易逝,似水流年淡去我们多少回忆,却始终不改我们对母亲的绵绵思念!

最新关于狼王梦的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本小说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它有一个奇特的'梦想,是想自己所生的狼崽中其中一只公狼长大以后能成为狼王。它首先把理想和希望寄托在长子黑仔身上,它把希望寄托在黑仔身上并不是因为黑仔是长子,那是因为黑仔长得很象死去的黑桑。黑桑是紫岚曾经的伴侣,它十分有能力打败狼王洛戛,但是在黑桑准备动手之前被野猪的长牙刺穿了头颅,因此整个计划就这样被毁了,所以紫岚要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为狼王。黑仔不愧是黑桑的后代,才半岁就敢在没有母狼的保护下出洞,很不幸,黑仔有一次出洞猎食的时候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把希望转移到次子蓝魂儿身上,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蓝魂儿果然成了一匹超狼,在还没有成年之前,曾偷袭过在树洞里冬眠的狗熊,并且没受一点儿伤。可悲的是蓝魂儿被猎人的陷阱给逮到了,就这样,蓝魂儿也丧命了。

紫岚起初对最小的公狼双毛没希望,最后她想出了一条特别的计划来,挽回了双毛的自尊心,可最后一秒洛戛将死的时候吼了一声,使双毛又想到了自己原来自卑的情景,顿时它失去了战斗的能力,被洛戛给咬死了。最后,紫岚只能把成为狼王的梦想交给了它的女儿媚媚的后代。而它却为了媚媚的后代,和那只吃了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篇


好的书籍对一个人的人生有很重要的影响,它能够让人的一生以及精神心灵变得富有,作者写的作品为我们开辟了一片心灵净土。写读后感时,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杂文852在搜索结果中发现了一篇非常有用的“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请收藏此文以备日后需要!

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1】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这本书在欧美不断再版,已达数十次之多,在我国大地上,也是风靡一时。寒假读完了这部作品,看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

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真的是使广大读者饮佩甚至倾倒的英雄,这么一个充满理智而又有教养、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博学多闻,坚持原则的人物,谁能不佩服呢?

我觉得,一切华丽的语言用在赞美福尔摩斯上,都显得暗淡了,他是智慧和正义的化身,伦敦的空气,因他而纯净!

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当然是悬疑紧凑情节中最令人钦佩的。他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诸如,给我印象最深的,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中,他的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及受人尊敬,就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一个传说中的诅咒,伴随着一个家族,在这么超乎寻常、凌乱纷扰的案件中,他能够抽丝剥茧地理出逻辑,这是多么超人的智慧!这本书中,每个案件都能引出一个非常精彩神奇的故事,作者正是利用这些故事展开案情的来龙去脉,使每个故事都有血有肉、生动精彩,颇具说服力。

在书中,福尔摩斯的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是的,世上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呢?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真正的观察是细致的,缜密的。

福尔摩斯之所以如此杰出,是因为他能观察!“在一个伟大的人看来,没有微不足道的事。”对于生活中的事,无论多么小,都要重视,都要留心,这是福尔摩斯给予我的很大的启示!

“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想象力,对于人类来说是举足轻重的。如果一个侦探没有想象力,他怎么能破案!

一个人,如果没有想象力,还有什么用!

我想,这位神探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一往无前的胆识以及他特有的人格魅力,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表达的重要含义。近年来,公安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家。犯罪手法的革新和犯罪年龄的下降给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不要光想着依靠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一两位超人神探,而是人人都有责任维护这个社会的治安,都要负起责任。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时代里,都是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的外表、永远凌乱的书桌、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扶弱济贫但遵守法理的侠义精神,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这也不正符合这个时代我们最“酷”的选择吗?与其盲目崇拜偶像,不如冷静地分析自己应该坚持的真理和主张,以免失去理智。

在事实与想象间,在假设与证据间,这个完美的、令人难以忘怀的神探,用自己的智慧,为伦敦、乃至欧洲的人们维护了和平。福尔摩斯虽然是个**中的人物,但是能够穿越时空、历久弥新,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的真实性,福尔摩斯是永生的!因为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福尔摩斯的影子!

人们都有探索黑暗和未知的好奇,都有找出真相、伸张正义的向往,都希望自己能解决难题,如果能把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及勇气带入自己的世界,那么所有的愿望都不难实现!

这部书中,华生的超强表达能力,福尔摩斯的智勇双全、料事如神,观察事物的仔细有序,做事的有条不紊,思考问题逻辑严密等等,都使我学到了许多许多。这部书是我的挚爱!

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2】

假期里,我尽情的在书海里遨游,认识了不少鲜活的角色。当我打开《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却看见了一个性格古怪,智勇双全的角色:他时而严肃、时而幽默、时而自豪、时而自负、时而轻柔、时而粗鲁……他就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拿起这本书时,我十分疑惑,福尔摩斯是怎么做到精准推理?又是怎么破了那么多的案件呢?当我细细品读时,两个字告诉了我答案——“智慧”。

福尔摩有超强的推理能力,他仅凭一个人的表情、外貌、气质、举止以及对人的态度就能推断出此人的内心想法及职业,“从一滴水珠上就能推测出尼加拉瀑布或大西洋的存在”。不仅“华生”惊呆了,我也十分惊讶。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其中《蓝宝石之谜》这个故事写了一段福尔摩斯仅凭一顶帽子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生活习惯,以及与亨利.贝克的谈话又顺藤摸瓜找到了“世界旅馆”的领班——詹姆士.赖德蓝宝石真正的偷窃者,最吸引我的还是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能力,他能观察到非常微小的细节,在我们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东西和物体,可在他眼里都是线索。而他连犯罪现场都没去过,实在是太神奇了。

福尔摩斯面对着一个个跌岩起伏、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复杂案件,却能沉着冷静,最终都真相大白。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遇到事情要学会多动脑筋,仔细观察。

最新《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篇3】

作品简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之一,主角名为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共有4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

被多次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这个故事主要讲述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这本书有三个长故事和六个短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到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和勇敢。

在这本书中,我学会了关注身边的事情,认真学习,你就会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鼻子很尖。他喜欢用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大烟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是关于福尔摩斯和华生会见霍尔德的。

霍尔德告诉他们他将如何用五万英镑换取翡翠王冠。凌晨两点,他被一些噪音吵醒了。他看见他的儿子亚瑟穿着睡衣拿着翡翠王冠。霍尔德发现有三颗翡翠不见了。

福尔摩斯已经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看他。福尔摩斯去乔治家买了他穿的旧鞋。他去霍尔德家,把它们和乔治的脚印做了比较,结果正好吻合。然后他去乔治家要三块绿玉。

当福尔摩斯用枪指着他的头时,他开始谈论用钱买翡翠。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早上,霍尔德确实来了。福尔摩斯把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应该有合作的精神。夏洛克·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通力合作,这么快就破案了。有一次,我去海边玩的时候,很多人都愿意和我合作挖一个宏伟的地下工程。我仍然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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